出院后怎样拿到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?
发布时间:2020-12-22编辑:bjt2020阅读(220)
出院后怎样拿到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?
案例:刘某6月14日在厂发生工伤,住院12天出院诊断为左第一掌骨折,右面部,胸部软组织搓裂伤.住院其间做了骨折内固定术,9月份在次住院7天并取出手掌里面的镙丝钉.医药费是厂方出的,工伤认定书是厂方7月6日申请的,对于刘某的工伤劳动局于8月20日作出工伤认定

对于刘某这次工伤认定的申请人是厂方,所以认定机关将认定书给申请人是对的,但受伤员工有知情权,所以,刘某当得到认定书的副本。现在已经有了就不再说了。
医院是对的,诊断书不能重复开具,但医院是有存根,医院可以帮患者复印存根。厂方向申报工作时应该是有诊断书为证的,这诊断书应该在劳动部门存档。可以查档复制,加盖劳动部门的公章后与正本同等效力。
工伤鉴定中最重要的是住院病历,患者可以到医院复印,加盖医院公章有效。
如果厂方手中确有你必须的诊断书而拒绝出示,在必要时患者可以就此提起劳动仲裁。